2011年11月13日 星期日

鍵盤可不可做個改良

很有趣的是,明明小拇指是五個手指頭裡最不靈敏的,卻要負責最多的按鍵,而且都是最重要的功能鍵,超怪。



為什麼不把功能鍵移到中間,而兩個手掌的距離離開兩個鍵的寬度,給食指更多的活動空間控制更多的鍵位。

至於大拇指,雖然大拇指也不怎麼靈敏,但明明有兩個大拇指可用,為什麼不將空白鍵分為兩塊至四塊,多設一至三個功能給大拇指去管,比如 enter delete Tab 等。

尤其是delete,這麼重要的按鍵竟然落在主要鍵區之外,要按它小拇指還得位移二至三個鍵位的寬度。

怎麼會這樣呢?



就算不把功能鍵移到中間,以免破壞編排設計上的整齊度,至少空白鍵要分成兩塊吧!多一個鍵讓另一個大拇指管嘛! (像我都是用左手大拇指在按,右手大拇指都不知道在幹嘛?)

太浪費人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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