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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0日 星期六

Nyentish ─ (11) 集合人稱代名詞的集合非集合字尾

Nyentish的集合人稱他名詞裡,因包含對象的不同而分三種狀態,分別以不同的字尾表示。

一般狀況下,人稱代名詞會包含所有的人;但有時候,人稱代名詞所要指稱的人物可能只是某團體之中的一小群或個人,此時人稱代名詞要加上 -nly 字尾。

例 1:Younly are good man!    你是你那群人裡面唯一的好人。

例 2:We ams right.         在我們這群人中,只有我們是對的。(情境:有敵我或多個團體,故有必要表現出在哪個團體。)

或者,人稱代名詞所要指稱的是某特定群體或個人之外的團體,此時要人稱代名詞要加上 -exep字尾。

例 1:Hexep is  low man !      除了他之外,(他們)那群人都是下流的人。

例 2:Yuexep are more good one.     你是你們那群人裡唯一稍稍好一點的人。

2012年11月2日 星期五

關於 bloody

最近成為捷運通勤族,很頻密地欣賞換了型男新 Q 的 dub`O-7  Skyfall 預告,還有很牽拖的紅線女橘線男分手短劇。

Skyfall 的主軸似乎是007曾被背叛的過往 ── M下令狙擊手射殺在火車上玩耍的James, “ Take the bloody shot. ”

以前看過一本介紹英文髒話的書,記得 bloody 曾經是個很髒的字,好奇之餘回家查了一下。

果然,某網頁說 bloody在英國曾有一段時間以 b_ _ _y 的形式出現在報導上,可見它有多髒。

不過時至今日,bloody已成為很溫和的髒話,Take the bloody shot.若翻譯成中文大概是:馬的快給我開槍__

只是 bloody 這用語少見於美式英語,所以我們只知道 shit   fxck 等美式感嘆詞。

而為何 bloody會成為那麼髒、令人避諱的字眼? 維基上有解釋,可惜沒翻譯看得很煩。

大概 bloody是源自 By`r lady,意指聖母瑪莉亞,一種瀆神用語之訛變。  所以 bloody 有點 Jesus Christ  的感覺。

另外還有其他比較偏向 bloody 原意的解釋,但我比較相信前者,因為西方很忌諱褺瀆神明,若非與之牽扯,很難想像「血腥」會成為這麼受忌諱的字。

不過對於髒話底蘊淵博的中國人來說,還是很難去感受瀆神髒話的殺傷力。

天殺的、我的老天爺、我的觀音嬤、老天爺詛咒你..........   實在很無感啊!




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

關於 英文的精確性

雖然從小師長們都一直褒英貶中 (精確性很低什麼什麼的),但我一直覺得英不如中,而且越長大越是如此。

關於精確性,中文最常被攻擊的就是時態,但事實上中文該有的時態都有,表過去與完成式的「了」,表現在進行式的「在」,表未來的「要」。

有這些時態在對話中已很難造成誤解,反倒是英文細分太多的時態沒什麼幫助,卻造成文法浪費 (比如過去式與現在完成式其實有部份重疊)

第二個眾矢之的是他她它不分,事實上文字上的性別也是民初時才創造出來的,這的確是中文的一個缺點。

 (而英文德文的哥弟不分,姊妹不分其實也很怪,有老師說是西方人較大方,不重視上下層級關係,但個人覺得是文法本身的問題,因為不是所有的歐洲語言都姊妹不分,何況語言創造之初是很古早的事,那時風氣未必如現今之大方)

而英文,有很精確嗎?  個人覺得英文可能因為不像中文一字一音,拼拆組字很方便,所以常常一字兼眾義,見諸於很多電影對話裡面 (我練聽力的主要工具)。

比如黑暗騎士裡,阿福跟布魯斯講述他從軍的經驗,就用 the stone 來指稱寶石,這在中文裡是很怪的,我們不會用「石頭」 來指稱。

魔戒裡,寶劍刺針叫做 the Sting,中國人不會給一個特定物件取名「刺」,必定會給予一些形容詞以別於「刺」這個指稱廣泛的名詞。

英文使用者常常用一個指稱廣泛的名詞來指稱相關事物,雖然通常對話者會聽得懂,因為從對話的情境裡可以猜想得到指稱物,但我想多多少少會造成誤解。

比如王者天下裡面有一幕,醫護騎士告知貝里昂公爵小國王的死訊,竟然說:The child is dead.

這也太籠統了吧!   雖然公爵大人「很聰明」一下就猜到騎士在指誰,但我相信連想力不強的人聽了都會一頭霧水。中國人會用幼主、小王等指稱,說 小孩死了...... 大家還要費心想一下那個死囡仔是指誰?

總而言之,可能宥於英文一字多音的特性,英文使用者為了使用方便,表述不得不籠統化,或是創造出特定名詞。

比如英文裡容器的名稱似乎分類較多,不像中文大部分只用瓶或罐來指稱,但中國人如果要指稱特定的瓶子,只要加幾個形容詞就好了,比如紅色廣口瓶。算一算也才五個音節,若翻成英文往往更長。   這大概是就是為什麼中文不需要太多的特定名詞的原因吧!


那所謂英文的精確性是什麼呢?

通常大家講到印歐語言的精確性都會連結到歐美文明、科學的先進 (個人持疑),所以我想英文的精確性應該是表現在思考上,而不是在普通對話裡。

比如說有時寫網誌時把複雜的思考轉化成中文時,會發現很難寫成一句完整的句子,需要多句編排才能完整地表達出我想要表達的。

相對的,以德語為例,據一位當過法官的「老」同學說,德文可以闡述一整頁的法學思想而不需要斷句! (個人覺得有點誇張,我想看證據)

英德同源,英文的闡述能力應該差不多。我想可能是在於 that  which  in  on  等連接詞的發達使得一句話可以表達更多思想,而這種優點使得英文使用者可以較方便地去表達完整而精確的思想。

我不認為我的看法是對的,因為闡述思想的方便性並不等於精確性,但我也找不到相關的文章。  總之,我不想人云亦云,很想質疑英文的精確性到底是蝦碗糕?








2012年8月23日 星期四

中文與印歐語言

某位日語老師說,有次某日本老師與英文老師在靠北中文沒有過去式 (其實是有),老師正在尷尬,一位大陸學者冷笑:我看不出來過去式除了在考試可以得分之外,還有什麼用處?

忘了大致的內容只是簡述大要,大陸學者所說因為簡略也難免有錯,重點在於他的態度



從小到大總看到師長貶低中文的精確性,曾有位學法律的老先生猛搖頭說中文很糟糕,是全世界精確性最低的語言,並肯定德文的精確性

我覺得,至少中文得到一項世界冠軍很屌,再者,精確性只是評價語言的一個面向而已

中文明明極聰慧與酷炫 (酷在其文法之簡省讓我覺得痞痞的  lazy, but clever ),為何在印歐語言面前要低頭?

大家常說中文時態很弱,的確,但如果仔細推想,會發現中文時態在實際表述上要出差錯也不容易,且因此精省了很多規則

英文在過去式之外又界分出現在完成式,這實際上收效極微,我記得英式跟美式英語在這兩種過去式的應用有出入,一個常用完成式表過去,另一個相反,代表這兩種過去式或許在細微表述上有幫助,但要合併也並無不可,還可精簡文法 (德文就不分),中文在這點上並沒有比較輸。

而且印歐語系基本上都要區分陰陽甚至陰陽中三性,除了在人稱表述上有幫助,其他都無甚意義,而且動輒牽動到動詞、名詞、形容詞、冠詞,文法浪費極鉅。

另外,印歐語言的單複數變化也頗奇怪,因為他只能區分單數與複數而已,卻牽動到名詞、動詞、冠詞甚至形容詞,我認為很不划算,更何況,印歐語言都有不定冠詞來表述單數,又削弱了單複數變化的存在意義

想想看,中文跟日文沒有單複數變化也沒什麼困擾,因為說話者若要讓對方知道數量,自然會用量詞表明,印歐語言搞了那麼多文法變化,好處只在於使收聽者去得到說話者不想傳達的單複數資訊,不值得。

英文的單複數變化算很簡單,而德文光是名詞變化就有六種以上......

遠古印歐語言其實分單雙複三數,個人認為,如果有不定冠詞,雙數比複數更應該存留下來,比較有意義

為什麼要靠北印歐語系的語言? 一來被英文荼毒十幾年,有怨不吐不快,二來,明明印歐語言也有其缺點,師長們都學過英文也應該清楚,為何不為中文扳回一城,而單單去靠北中文的精確性?   (其實也滿嬌傲的,世界冠軍吔





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Nyentish ─ (16) 形容詞的比較級與最高級

在Nyentish 的形容詞裡,除了多與少兩個形容詞之外都沒有比較級與最高級變化。


形容詞的比較級全部用than 這個介係詞接於其後來表示。  如:He is good than that man.


唯一有字形變化的只有 more 與 less。


若要表示 越來越....,則用more and more 或 less and less 表示,比如: He run more and more fast.



至於最高級,則用 most 與 least 接在形容詞之前來表示,比如: She is most beautiful girl.

Nyentish ─ (15) 量詞脫離 of

Nyentish 裡的量詞跟中文一樣,是及物的,不像英文需要用of 來連接。 比如 A cup tea.

Nyentish ─ (14) 假設句

跟英文很像,Nyentish 也用未來助動詞構成假設句。


以下為未來、現在、過去三種時態的假設:


未來:If (Venn) S1 will ~~ , S2 will (verden) ~~       ※ verden 表示有意願的未來動作


現在:If (Venn) S1~~ , S2 will (verden) ~~


過去:If S1 have~~ , S2 verden have ~~          ※在過去時態,只能用 verden ,不能用 will



加入完成式變因的假設句:


未來:If (Venn) S1 will ~~ , S2 will (verden) ~~      


現在:If (Venn) S1  ~~ , S2 will (verden)  ~~       ※ 未來與現在時態的假設句不太可能有完成式


過去:If S1 have~~ , S2 verden had ~~     = 英文: If S1 Ved , S2 had+PP.

Nyentish ─ (13) if 與 venn

if  與 venn 都是假如的意思,只是一個表示較不可能的假設,一個表示可能的假設。比如明天會不會下雨,如果沒什麼把握就用 if ,有把握就用 venn。


因為 venn 用來表示可能的假設,故而不能用來假設過去,所有對過去的假設都要用 if 。

Nyentish ─ (12) will 與 verden

在英文裡,I will 除了表達未來的動作,也可能隱含自己的意願,兩者難以區分。而且,在詢問時,通常會用will 的過去式 would 以表示禮貌。


在 Nyentish 裡,will 有一個表達意願的型態 ── verden 。若要表達意願,就會用 verden 來取代 will , 用法完全跟will 一樣。 其過去式為 vurden。


除了用來表示傳達意願的未來式, verden 還有英文中用來詢問的 would 的功能,詢問別人的意願都會用 verden 。  如:Verden you want a coke ?   = 英文: Would you want a coke ?


當然,也可以這麼問:Be you want a coke ?     = 英文:Do you want a coke ?

Nyentish ─ (10) be 取代 do 助動詞

be 本為動詞,但現在已沒有動詞功能,只剩下表示時態的功能。只是,在現在式的肯定句裡,be 不會現身,只有在否定句或疑問句中會出現,取代 do 的助動詞功能。


例 1. Be not (ben`t) do it.


例 2. Ben`t you do your homework ?


或表示篤定語氣: I be finish my job.   = 英文 I do finish my job.

Nyentish ─ (9) be動詞的弱化

Nyentish 裡只有一個 be 動詞形態 ── is


這代表 be 動詞與一般名詞同化,不再隨主語人稱與數目變化。


另外,因為一個句字裡不一定要有動詞,造成 be 動詞弱化。 (美國黑人的口語也有這種現象,主語與形容詞之間並不一定會用 be動詞連接,如: She beauitful. )


在英文裡,主語與形容詞或現在分詞 (Ving) 或過去分詞 (P.P) 不再用 be 動詞連接,這使得現在分詞與過去分詞升格為一般動詞,而 -ed 字尾成為表示被動的屈折變化。



至於 be 這個原始型 be 動詞,成為表示現在時態的助動詞,並取代 do 的助動詞功能。

Nyentish ─ (8) 動詞

Nyentish 的動詞已經沒有數目、人稱的變化,只會依據句子的語態 (主動、被動)與時態(表正在進行狀態) 做變化。


原始的印歐語,動詞要隨著主語的數目、人稱、時態、語態做變化,是高度的屈折語。


孤懸於歐陸外的英格蘭島發展出十分特異的英語,少了很多屈折變化,動詞基本上只跟著數目與時態做變化。而 Nyentish 簡化得更徹底,已不再隨主語數目做字尾變化,且時態上的變化也只剩下表示進行中的 -ing 字尾。


至於 Nyentish 的過去式字尾-ed 則用來表示被動語態,源自於英文中用來表示被動的迂迴句式:be+PP。


值得一提的是,在英文裡,已沒有表示語態的字尾變化,be+PP只是一種利用動詞過去分詞來表示被動語態的迂迴語句,不像某些印歐語言,只用動詞的字尾變化來表示被動,不需要 be 動詞。


某些較原始的印歐語,甚至有「中動」語態,代表主語的動作施於自身,也就是英文 -self 的作用。



在 Nyentish裡,因為一個句子裡不一定要用動詞,用來連接主語與述語的 be 動詞功能漸漸弱化,所以 be+PP 這樣的迂迴句,用 PP 即可表示,而在 Nyentish 裡,PP 都用Ved表示,因此 -ed 成為表示被動語態的字尾變化。


若動詞要同時表示被動語態與進行式,則用 -dn 字尾表示。


例: He chasedn.      等於英文:He is being chased.

Nyentish ─ (7) 數格的強調原則

Nyentish 名詞的數格變化僅有強調性的提示作用,除非有必要,不然不會特意去做字尾變化。


這與Nyentish 文法中獨特的不定型態有很大的關係。


Nyentish 的不定格用來代表不知道狀態,或者說不用去強調數量或性別的狀態,第三人稱裡,也有不定格的指稱。


不定格的狀態下,名詞用原型。



值得注意的是,假若在一個句子裡,若有人稱代名詞或指事代名詞透露出指稱物的數格狀態,則名詞就恢復為不定數的原型態就好,不用再度強調。


比如:


What is they?              Soldieres.


How many?                10000 soldier.


在第二句時,因為已表明數量,所以soldier用原型即可。

Nyentish ─ (6) 形容詞

Nyentish 的形容詞跟英文一樣,已沒有任何的字尾變化。

Nyentish ─ (5) 事物代名詞

事物代名詞跟人稱代名詞一樣分不定性、陰性、陽性三性及單數複數。



以下為事物代名詞的數格與性格變化


         單數   複數    
不定 it          es 
陰性 ita        esa
陽性 ito        eso


※ 屬格在其後加 -s/es 字尾即可。

Nyentish ─ (4) 人稱代名詞

Nyentish的人稱代名詞分第一第二第三人稱,以及單數複數變化,其中第三人稱又分陰陽不定三性變化。
另外,人稱代名詞不跟著主語賓語變化,沒有英文 I 變me; he 變 him; they 變 them 的情況。



以下為人稱代名詞的數格變化:


                            單數 複數
第一人稱            I        we               
第二人稱            you    du                   
第三人稱陰性    she    sie                   
第三人稱陽性    he      er                    
第三人稱不定性thee   they                      ※用在不知道性別或男女混雜的情形下。






屬格:
I ~ my              we ~ our    
you ~ your       du ~ dein        
she ~ her         sie ~ seine   
he ~ his            er ~ euer   
thee ~ sein       they ~ their  


※屬格可直接轉為名詞,如同中文,表示我的(東西)

例: Book is my.

Nyentish ─ (3) 定冠詞的退化

Nyentish 跟印歐語言一樣有定冠詞:das  加在名詞之前,但後來定冠詞漸漸退化,名詞前面比較少加定冠詞,變得比較著重在強調的功能,有如中文的「那個」人、英文的The one .


所以在Nyentish裡,名詞前面除非要強調其特殊性,不然不會加定冠詞。


比如: 英文 The goat is big. 翻成Nyentish 為:Goatik is big.   (如果要表示這、那,會用this that,跟中文一樣)


簡而言之, Nyentish 的定冠詞與名詞的連結性已大為減弱。 不像英文,名詞幾乎都要加定冠詞,使得 the 的強調功能被消弱。



冠詞還發展出表示序數的功能,在Nyentish裡,序數不再用數字字尾變化來表示,而是在其前面加上變形的定冠詞 the。


※ Nyentish 裡的分數直接用 x of y 表示,跟中文一樣,比如四分之三: three of four

Nyentish ─ (2) 名詞的性別

早期印歐語把名詞分為陰陽中三性,後來,大部份的語言把中性捨棄掉,甚至於像英語,基本上已放棄了性別變化,只剩一點殘餘。


Nyentish 跟英語一樣,除了第三人人稱保留性別之外,其餘名詞已沒有性別變化。

Nyentish ─ (1) 數格

Nyentish跟印歐語系的其他語言一樣,名詞有數格的變化。


原本,Nyentish如同英文,名詞的原形是跟著單數格的,而原形加 -s 字尾代表複數。


但後來帶 -s 字尾的複數名詞獨立為強調「多量」的複數名詞 (意義類似英文 thousands of people 裡,複數的強調功能 ),文法上稱為「多數格」。


而不強調多數的一般複數名詞則回復原型,稱為文法上的「不定數格」。


不定數除了表示一般複數 (也就是不需要強調數量的眾多狀態 ),也表示不確定數量或不需要表示數量的狀態,也有了指稱「全體」的功能,不像英文,無論單複數都能用來指稱全體。


不定數搶走了名詞的原型態後,單數名詞則必須加上 -ik 字尾來表示單數,文法上稱為「單數格」。單數在Nyentish 裡只能用來指稱某件事物的單一,已沒有指代全體的功能。


另外,不可數以及零數狀態的名詞指稱也歸於不定數名詞之下。基本上,Nyentish 一般都用原型的不定數名詞,除非有需要強調指稱事物的單數或多數。



總結,Nyentish 有三個數格── 不定格(複數格)、單數格、多數格。


其中,不定數的用途最多,用來指稱七種狀態:


1.一般複數 (不需要強調數目的眾多 )


2. 不確定數量 


3. 不需要表示數量


4. 零數


5.指稱全體


6.不可數名詞的指稱


7.在已知道數量的單獨或眾多的語句裡,名詞就不能再用單數格或多數格,必須用不定數格表示,比如:an apple ( 不能寫 an applik )  three thousand peaple ( 不能寫 three thousand peoples )


另外,多數格除了拿來強調數量的眾多,也用來表示團體的狀態,比如 Bushes 布希家  Lakers 湖人隊  the United states (亞美利堅)合眾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