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Nyentish ─ (1) 數格

Nyentish跟印歐語系的其他語言一樣,名詞有數格的變化。


原本,Nyentish如同英文,名詞的原形是跟著單數格的,而原形加 -s 字尾代表複數。


但後來帶 -s 字尾的複數名詞獨立為強調「多量」的複數名詞 (意義類似英文 thousands of people 裡,複數的強調功能 ),文法上稱為「多數格」。


而不強調多數的一般複數名詞則回復原型,稱為文法上的「不定數格」。


不定數除了表示一般複數 (也就是不需要強調數量的眾多狀態 ),也表示不確定數量或不需要表示數量的狀態,也有了指稱「全體」的功能,不像英文,無論單複數都能用來指稱全體。


不定數搶走了名詞的原型態後,單數名詞則必須加上 -ik 字尾來表示單數,文法上稱為「單數格」。單數在Nyentish 裡只能用來指稱某件事物的單一,已沒有指代全體的功能。


另外,不可數以及零數狀態的名詞指稱也歸於不定數名詞之下。基本上,Nyentish 一般都用原型的不定數名詞,除非有需要強調指稱事物的單數或多數。



總結,Nyentish 有三個數格── 不定格(複數格)、單數格、多數格。


其中,不定數的用途最多,用來指稱七種狀態:


1.一般複數 (不需要強調數目的眾多 )


2. 不確定數量 


3. 不需要表示數量


4. 零數


5.指稱全體


6.不可數名詞的指稱


7.在已知道數量的單獨或眾多的語句裡,名詞就不能再用單數格或多數格,必須用不定數格表示,比如:an apple ( 不能寫 an applik )  three thousand peaple ( 不能寫 three thousand peoples )


另外,多數格除了拿來強調數量的眾多,也用來表示團體的狀態,比如 Bushes 布希家  Lakers 湖人隊  the United states (亞美利堅)合眾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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