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關於宗教寬容

之前有個新聞,美國一個正統猶太教的報紙把白宮發布的照片裡的國務卿希拉蕊修掉,因為他們的信仰不許刊登女性的照片。



以前很可惜為何身為世界三大宗教前身的猶太教竟然勢力這麼小,有時還會被後生晚輩欺壓,滿同情他的。看到這篇新聞後,有了一些想法。


大家都知道宗教之間要和平相處,互相寬容。 但像這樣的「正統」猶太教,會有多少人對他有好感?

或許基於保存文化的態度,會給予其生存的空間,但如若這種宗教的勢力不斷擴大,大家一定會很不舒服。

或許可以要求他改,能改最好,若不改呢?   要怎麼辦?


當我們譴責古代人無法互相體諒別人的信仰時,或許我們只是在浪費口水。

或許那些造成宗教戰爭的堅持,就好比我們現在對女權、自由、民主的堅持一樣,寧可抛頭顱灑熱血,也一定要貫徹此精神。

而當我們抛頭顱的時候,別人也正在斷頭......



其實以上所述還不是很恰當的比喻。

比較好的比喻是那些要血祭或虐待動物的宗教。

當我們覺得其殘忍要禁止這些「邪教」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大眾每天為了口腹之欲而濫殺的動物。

既然可以為了口腹之欲而殺生,為何不可為了祭神而殺生?而且前者害死的動物遠高於後者。

為了祭祀的殘忍就禁止某個宗教,這樣的正義站得住腳嗎?       


這是介於程度與性質的評量,當然尊重生命這個教條是評斷邪教的重要指標,但畢竟殺的不是人,可商量空間大,比如三峽的殺豬公,難道真的要禁止它嗎?

個人覺得最該禁的是燒金紙,它造成的環境傷害實在太大,縱使其本質是很良善淳樸的,但其負面影響實在過高,即便會造成民俗的失傳,還是應該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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