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心中漸漸有種想法。
任何思想總會有一套定義或準則,去解釋或解決當時的時空環境下的問題,比如民主主義之於封建專制。
很有趣地,任何再好再完美的主義與思想,最後都需要不斷地修正,似乎這個世上沒有所謂的最佳狀態,最多只能保持個還可以接受的動態平衡。
我覺得背後有個魔鬼,叫做程度問題。我不敢說所有的信仰或主義都是如此,至少大部份的「祂們」似乎都試著要去避開這個魔鬼。
法律就是一個例子,憲法說不准侵害別人的自由,可事實上人民的自由還是會有一定的限制,但看在什麼的情況下,在什麼樣的條件裡可以免視這條憲法,而那個條件的變數要達到什麼樣的程度才能達到那個臨界點呢?
這個例子似乎不是很好,用宗教應該比較好說明。宗都教我們要善良、忍讓,基本上都沒有告訴我們在什麼條件下需要做一回壞人,適當地反擊。所以我覺得宗教不能治國,因為宗教都嚴重地規避程度問題,而國家要治理得好,就得好好地跟程度這個魔鬼周旋,而不是去逃避祂。
人家說魔鬼是無孔不入的,反應在任何主義或信仰的侵蝕上也是如此,不只是程度問題,還有無所不在的任何例外狀況、對立面等等,在在都會侵害任何信仰的絕對性。
拿反吃狗運動來說好了,雖然我覺得這件事已經很明顯地是件以多凌少的集體暴力,沒什麼好討論,很明顯是錯的,但這個認定仍有一個弱點,它忽視了集體意識的容忍度。
在某些情況下,集體意識就是絕對的正義,舉例來說,我們人類絕對不能容忍人吃人,或去吃長得像人的高等靈長類動物,雖然超然地說這樣沒什麼道理,但人畢竟有他的「人道」視角,自私,卻是正確的,不然我們不能視殺人償命為理所當然。
或許殺狗對大部份的人來說就如同殺人一樣,而且有這種想法的人佔了世界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九,那百分之一的正義堅持就會喪失意義。
再來講對立面的「侵蝕」。
現在同性戀已不再是個混沌不清的是非問題,很明顯地,我們必須去尊重人家的性向,即使你心裡可能還是會覺得有些噁心 (我現在還是無法完全接受男男)。但有些宗教的基要派仍會理直氣壯地去抨擊同性戀者,說他們違反天道之類的。
看到這些討人厭的基要派就會忍不住想要去罵他們啊~~~
卻又覺得他們很有趣,為什麼他們會那麼絕決地去認為同性戀是錯的呢? 他們畢竟也是善良的人,也知道要尊重別人,卻為何在同性戀這個議題上完全抛開尊重別人這個最基本的處世準則?
很有趣的,其實每個人都有他視為理所當然卻很難定其事非的認知,在我們來看,基要派人士身上有很多的偏見,同性戀、避孕議題、信神的堅持等等,可我們自己一定也有啊!
如果同性戀可以被接受,那為什麼我們不能接受未成年結婚,不能接受近親結合,不能認同一夫多妻(這不是很好的例子)? 只要婚姻的兩造可以接受,大家都要要尊重不是嗎?
而且我覺得同性戀有個很大的爭議點,他無法給小孩完整的家庭,畢竟一父一母是最自然的狀態,少了其中一個性別,我想多少會造成一些問題。
爭辯就像打架一樣,互相找對方的弱點,當兩方都有弱點,那場架就很難有一定的贏家。如果今天基要派拿上述的認同差異來為自己辯護,那這爭議就有得吵了。
(講了那麼多,我還是贊成要尊重同性戀者,只是用此援為例證來說明對立面的侵蝕。)
還有一例,也有關宗教的基要派。
聖經上的故事很明顯地揭示早期的耶和華信仰是很殘酷的原始信仰,只是後代的不斷修正使現在的基督教可以被世人接受。
我們可以馬上判斷聖經上對耶和華的敘述是很屁的,比如說祂仁慈卻看到祂大肆屠殺人類,只因為人們不信祂? 實在有點扯。
但我們的這種判斷是建基於尊重人命的基礎上,如果我們視人命同家畜,那其實耶和華為了大義 (當然我們不認同這種大義,但我們也不能堅決否認這種大義的存在,畢竟我們活在無知的世界) 而屠殺人類並沒有什麼不對,相對的,我們為了口腹之欲去吃雞排邪惡多了,可是我們不會因此而被認定為邪惡的人。
舉這麼戀態的例子是想說明沒有絕對的是非觀,只要擺脫掉一些基礎的普世觀念,就會發現我們原來認為很對的事其實沒什麼道理。
道家的太極雙魚圖真的超有智慧,根本就是這整個世界的最簡縮影。
這個世界的大是大非就是頭部;而魚的細尾就是人類容易忽視的各種界於是非之間的灰色地帶,或是喜歡跳過不談的程度問題;但隨著時間的發酵,那些細尾會被對方侵蝕,使對方的壯大,所以歷史上才會有很多信仰消長,黑白是非的認同不斷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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