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很無聊的闡發,但姑且記載一下。
以前人認為屠夫是很罪過的工作,也很不祥。
說罪過,實在不能苟同,這個業是大家一起造的,只是誰去動刀的差別而已。而不祥,以前我是認為就公平原則來說,業是大家一起造成的,這個禍也要共受其害。後來想想這個世界本就不公平,陰間那邊的世界應該也差不多,我想動物靈不會去跟人們較真什麼集體共業蝦毁的。
人家說鬼比較憨直,我想也是,何況是動物靈,反正誰殺牠,牠就去找誰報仇。
若用這個觀念去看,那麼屠宰業還真是個偉大的行業,幫人們做他們不想做的事,還要幫他們承受刀下亡靈的詛怨。
吃力不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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