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玫瑰鹽與食鹽之間的減法哲學

想提出一個構想。


台灣人喜歡低價,卻又不想承擔低價消費行為所帶來的風險。食安問題只會怪政府,卻不肯正視消費行為的矛盾。

這是很不好的,總不能一直強求業者的良心,要求他們刻苦自厲。畢竟在薄利之下,誰都會挺而走險。


於是我在想,降低次要的需求來支撐主要的消費需求。

比如說,以牛排為例,大家最主要的需求是什麼?  當然是牛排。 ( 不然是玉米濃湯嗎?

大家如果想用低價享受高級的用餐體驗與味覺爽感,OK!  但在不危害店家的「應得」利潤之下,大家必須忍受其他方面的偷工減料。

像是,刀叉碗盤用看似高級品的便宜貨、玉米濃湯用便宜的奶油與脫水蔬菜、意大利麵用大賣場等級的麵、調味料用次等貨、咖啡用中價味的咖啡。

看似很賤,問題是,一般人分得出來那些替代品與高級品的差別嗎?


再舉例,近年很夯玫瑰鹽這個東西,據說用玫瑰鹽調味跟一般的鹽比起來就是差個檔次。

或許吧!    但我相信大部份的人根本就分不出來差在哪裡,別忘了台灣人普遍重口味。

咖啡也是,不是每個人都是咖啡達人,給不懂咖啡的人喝高級咖啡,搞不好還會被嫌咖啡難喝,既然如此,給他們喝味道討好的貝納頌不就好了?


現在很流行所謂的減法哲學,那我想說,接受自己品味的不足就是一種減法哲學。

而且,我想上述所說的就是市面上的店家正在做的事,甚至更過份,別說次要需求了,連主要需求都給你偷工減料。

問題是,大眾分得出差別嗎?   既然分不出來,也覺得自己用相對便宜的價錢體驗高級享受很爽很值得,那就值了呀!   還計較什麼?

講難聽一點,搞不好給大眾吃貨真價實的松阪牛肉也沒幾個人能吃出個所以然,若真如此,吃個屁啊!  


面對台灣愛貪小便宜的消費行為,店家會有偷工減料的行為只是剛好而已,沒什麼好怨的,只要別做危害消費者健康的事,基本上我都可以接受。

因為我深信,被騙出來的享受與真實的享受沒有差別,不用太計較,除非有志成為美食家。



之前有個新聞,有個商人腦筋轉得快,推出「來自紐約自來水的瓶裝水」,結果大賣。

一來有噱頭,二來紐約自來水夠乾淨,三來,因為接自自來水,價錢當然比那些名目多多的礦泉水便宜很多,何況一般人也不需要喝那麼高級的礦泉水。  ( 他媽的不過是喝水嘛!

與此相似,我還真期待有個標榜專用次等食材 (但不黑心) 的廉價食堂,而且十分理直氣壯,直接嗆明:給你們吃高級食材你們也吃不出好在哪裡,那我何苦兼顧食材品質與低價? 別鬧了!   至於吃的出來的人請去別家消費。

然後奉上一杯廉價的麥茶,以示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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