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

多夫多妻應該是比較先進的婚姻制度

基本上,如果考慮到繁衍這個生物最重要的本能,多夫多妻制當然是最好的。

只是文明人無法接受。

可是繼而再想了一想,似乎多夫多妻制是比較先進的婚姻制吧!

該怎麼說呢!




人們不太可能眼光那麼準,結婚對像就是這輩子絕對絕對的最愛與最合適的伴侶,我想很多夫妻都是不幸福的。

既然如此,那我們把愛情與繁衍兩者獨立,婚姻不再限定住男女兩者的一生,只要男女兩造在生產後能夠擔負起撫養小孩的義務,兩方要再跟誰 do 自是隨他,大家各自換換愛,找到最適合自己的伴侶的機率應該會增高不少。


其實講到頭,似乎多夫多妻制並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有個健全且健康的婚姻觀念,不適合就離婚,人生只有一次,沒有必要為一次錯誤而賠掉全部,投降輸一半,至少還有點本錢。


可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畢竟有太大的束縛力,在婚姻條約未解除前,跟別人談戀愛是不被認可的,在這種情形下,要怎麼去找更好的人呢?

所以多夫多妻制可以保障戀愛自由與繁衍重任兩者的獨立。


當然,以上所述沒有考慮到人類的嫉妒心等不確定因素,還有孩子成長環境的安定等,一夫一妻制之所以會被發展而確立,應是有其道理在。



或許某些鳥類的一夫一妻又各自偷吃的虛偽婚姻制才是最符合自然且兼顧家庭制度安定的婚姻制。


有時制度的不完美才是成其完美且永恒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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