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對於導演一職的狂想

職司的制定必有其道理,導演想必是發源自一個想說故的人,糾集眾人來拍他想要的故事,所以編劇與導演兩職一開始就難分難解,導演的評價很大一部份在於他的故事好不好。

但就有如歷代首輔制度之流變,尚書一介小官因親近皇上而衍為實質宰相,之後中書代之,明初廢宰相後首輔之權轉至與皇帝最親近的內閣。

同樣的,當評價導演的核心著重於故事而非其手法,那麼編劇能力與導演能力二者或許會分開而專精,然後編劇與導演二者合一,原本的導演一職則職如其名只負責「導演」。

其實電影的核心往往在於其劇情,電影本就是為了劇情而發,既然電影的核心在於劇情,那麼一部戲裡的BOSS就應該是提供劇情的人,而非具有導演經驗的人。

這樣一來,一位想說故事的人只需要有投資廠商的青睞,不需要有導演的經驗,因為他可以請有經驗的人代勞,頂多再請一位老手幫忙控場、管制演員,將來有經驗之後自然可以全部自己來。

我覺得這樣的職司比較正常,想說故事的新人向上提升的管道也比較平順,若在現行導演最大的體制裡,頂多就只是個小編劇,故事被最大的導演說東道西,很難堅持出自己的故事。

同樣的,一個新手導演也不需要馬上就負責整部戲的成敗,先從應聘的小導演做起,成敗由說故事的編劇去擔,等歷練多了,想自己說故事再去找廠商投資自己當最上層的編劇。

我覺得唯有將「導演」一職職如其名地專精化,最佳導演獎變得跟最佳特效獎一樣不再受影片劇情好壞影響,電影的評價才能更進層樓。

不然劇情深度、思想云云都與導演綁在一起,很難去釐清一部戲之所以有深度是在於其劇情還是其導演的手法。

事實上所謂電影深度的定義是什麼?  也很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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