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時候現實條件比歧視的作用力更大,為什麼女生做家事、帶小孩沒有薪水? 因為做家事構不成市場。 這裡跟歧視沒什麼關係,男生也不會要老婆付他修理家電的工資。
這種不平等是種歷史共業,男主外女主內這種模式必會造成男女殊途,而男生走上比較有權利的那條路。
擴及其他,我想女生的酬勞低於男生可能也肇因於男主外女主內這個習慣,因為男外女內,很多工作領域被男生隴斷,而當男性為主的工作市場突然加入女性,接受度不高,再加上歧視,所以普遍得不到應該的報酬。
而後雖然開始重視男女平權,但不可能要男生降低薪水以求平等,所以只能拉高女生薪資,但這樣會付出成本,因此在推展的過程中必不會順利。
古代女生的受教權不及男生,部分也在於沒有太大的動機讓女生受教,男性社會不希望女生抛頭露面,所以家長較沒有讓女生受教育或給予歷練的動機。
一個簡單的模式卻可以衍生很多問題,當女生沒有太多思想與見識,必定容易被物化,被視為維持家庭的工具,何況古代婚姻多由父母定奪,在沒有愛情的基礎下,像徐志摩硬要與張幼儀離婚這樣的慘劇事實上很容易發生。 (不過張幼儀很有料,不是適當的例子)
若在古代一夫一妻的思想不盛行時,就是收青樓女子 (兼具美貌與水平) 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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