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文白並存

近代語文界有兩大爭議,文白之爭與繁簡之爭;文白之爭已落幕了,由白話文勝出,而繁簡之爭還在吵。

現代人對於現在式的繁簡之爭自然特別重視,但我覺得繁簡之爭就歷史長河的眼光來看根本是小事,儘管有些簡體字真的很醜,比如東、言、門、柬等簡體,至於激烈言論如中斷中華文化傳承云云,就太誇張了。

要說中斷文化傳承,我覺得文白之爭還比較有資格,可惜歷史已定案,而其遺緒也僅淪為藍綠角力的籌碼,比如文言教育的存廢等。

但我想寫的不是政治,而是民眾習慣的改變。


民初時,知識份子為了文白之爭吵得不可開交,甚至打起零和戰爭;有一次,文言派舉用打電報的例子:如果母親病危要通知遠方家屬,使用文言只需打「母病速回」四個字,而用白話文卻要打「媽媽生病了趕快回來」,相對長很多,在當時電報又貴又不方便的情況下,文言文在這方面自然是優勝。

後代評論者以開放心態輕輕鬆鬆就駁倒了這個攻擊:打電報之外不妨用白話文呀!

有趣的是,現在情況完全反過來。

現代生活中仍不缺應用文言短句的場合,比如用手機上網的時候,在小方框上打字非常累人,所以,何妨使用較簡短的文言文呢?

抄筆記時,也可使用精簡的文言文,一定會加快記事速度。

而且,語言似乎有種精煉為美的特性,文句縮簡後多會有美感,那麼,文化界為何不鼓勵民眾使用文言短句呢?

偏偏現代人就是不習慣,包括我。


有人說文言文很難,如果是先秦時代的文言文的確很難,但民初爭執的文言文已很平易近人,畢竟爭辯者的目的在於普及教育。

我相信只要創造出風氣,學會文言文只是一塊小蛋糕而已;像台語,跟普通話差那麼多,大家就算不會講也會溜幾句,不會溜也會聽。

聽說有些外國人很驚訝台灣人的語言天才,天生就有中文與台語兩種舌頭,英文的底子也不錯。

英文與台語的學習都遠較文言句式為難,為何台灣人能夠做到?  



文言文退出華人的日常生活是時代的選擇,沒什麼對與錯,只是有點可惜。

2013年4月21日 星期日

英雄愛說教

社會常把好萊塢英雄電影歸類為爽片,而且常把喜歡看這種電影的人歸類為爽片愛好者。

我覺得不盡然,很多人早就看膩爽片的動作場面了,會進戲院看英雄電影,其實還是為了劇情或享受好萊塢式的運境與處理,或是演員的特色。

劇情方面,最突出的當然是黑暗騎士,演員特色方面我覺得是鋼鐵人的小勞勃道尼與變形金剛的西亞李畢福,至於好萊塢式的運境與處理,我其實不知道我在講什麼東西。

英雄電影早就懂得去塑造主角性格與強化劇情,從蜘蛛人的竄起時早就是如此,鋼鐵人的黑馬表現也是,黑暗騎士更不用說。

我覺得不該把英雄電影歸類於無腦的爽片,為了票房,製作人不可能會放棄劇情與主角特質的經營,除非電影的重點在於動作場面,比如復仇者聯盟。(聽說照原文翻譯應該叫 討公道聯盟,聽起來像某個草根性重的政黨

我反而覺得,英雄電影最該詬病的地方在於他們很愛說教,常會聽到幾個關鍵字:CHOICE、FREEDOM、FREE WILL、LOVE、TRUTH、JUSTICE、HEART、RIGHT(權利) 等等以賦予影片主旨或精神。

尤其是CHOICE跟TRUTH真的聽到很膩,我寧可主角FUCK滿嘴也不想聽到他認真鄭重地講那兩個字。

不能否認那些關鍵字是建構當代社會的基礎思想,或許賦予影片這些精神會引起觀眾感動與共鳴,或贏得影評人的肯定,有思想、有深度云云....

但我覺得再偉大的思想只要泛濫就會喪失光環;滿地黃金,金價自賤,所以我很難認同充塞上述關鍵字的電影有深度,除非另有演繹,比如黑暗騎士或麥可麥超能壞蛋。

希望有一天英雄電影能夠大破大立,比如主角利用謊言成為英雄,或利用民粹來行善,或是塑造官僚氣息的英雄,或一個主張個人選擇不重要的英雄 (類似東方的悲劇英雄),這樣才有意思。




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

文白共存

略懂歷史的人都知道,中國人在清末民初的時候民族自信心被摧毁,做出很多不必要的自我否定,而且到了現在,我覺得還是有很多無緣無故的民族自卑、沒自信,比如,中文的精確性不如英文。

事實上誰能論証呢?   卻幾乎是全民的共識。明明中文是很了不起的語言,她擁有不少世界第一與舉世無二的特性,卻沒什麼人為此驕傲,倒很執著於精確性不如人這一點,我還看過有人為此大搖其頭。

我相信語言是可以比較的,可是,英文真的比中文精確嗎?

中文一字一音,故有很高的詞彙豐富度與彈性,像中文的成語,英文永遠達不到這種地步,相似的諺語,文句太長,遠不如成語好用。且在英文口語裡,常會發現一字兼代多義的現象,比如雞翅通常就用翅膀 wing 代替,而 people 在中文裡會因情況的不同而有人民、民眾
、群眾、國民、大家、人類、一般人等翻譯。

但有時一字一音在某些層面上也戕害了自身的精確性,因為中文創造新詞太方便,所以不需要創造新字,這使得在口語或詩詞裡,為了縮短文句長度,詞彙會遞減為最核心的單字,比如運動鞋 (sneaker) →鞋、美洲豹 (jaguar) →豹、牛肉 (beef) →肉、母牛 (cow) →牛、義大利麵 (spagetti)→麵......    這樣一來就會降低精確性。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大眾們真的有認真思考「中文精確性不如英文」這句話的客觀性,還是人云亦云?


另外一點是文言文的消失。

民初時,知識份子曾為了文白之爭吵得不可開交,雖然就現代人看來,吵這種爭議很無聊,混著用不就好了,何必玩零和戰爭。不過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問題要解決,或許文言文就是清末時非得打倒的時代障礙,未必是那個時代的中國人死腦筋。

 (可能是,我猜,不強烈地否定文言文,白話文就難以推行,而特別難的文言文教育容易被有錢人或門第把持,難以普及至平民百姓)

總之,當初對文言文的否定態度終於影響到後代,我說的不是反對文言文教育之類的政治議題,而是,大家都不習慣用文言文了。任何人在一般場合下使用文言文一定會被人投以奇異的眼光,甚至是使用了一句成語述事,比如風行草偃、一字千金,自己都會覺得怪怪的。

當初,文言派用打電報的例子來攻擊白話文:如果母親病危要通知遠方家屬回家,使用文言只需打「母病速回」四個字,而用白話文卻要打「媽媽生病了趕快回來」,相對長很多,在當時電報又貴又不方便的情況下,文言文在這方面自然是優勝。

後代評論者以開放心態輕輕鬆鬆地否定了這個攻擊:打電報之外不妨用白話文。


諷刺的是,現代人的情況完全反過來。

現代生活中仍不缺應用文言文的場合,比如用手機上網的時候,在小方框上打字非常累人,所以,何妨使用精簡的文言文呢?  (外面下雨了記得帶傘 → 天雨、帶傘)

而且,語言似乎有種「精簡為美」的特性,任何一句話只要精短就會有美感;那麼,為何不用文言短句傳簡訊呢?

偏偏現代人就是不習慣,包括我也是,神經病才會用文言文傳簡訊,賣弄文才嗎?


白話文是時代的選擇,沒什麼不對,就是可惜了點,導致漂亮的文言短句從生活中消失。就像毛筆的退場,雖是理所當然的淘汰,仍讓人感到很可惜,漂亮的書法手帖就此退出中國人的生活了。




自以為多元實則趨向一元的時代

明明當代是個快速步向一元化的世界,但因為傳播科技的進步,個人可以接觸的文化比以往來得豐富許多,加上社會也讚揚多元多變的創新風氣,大家卻以為當代是個多元的時代。

可是仔細一想,身為中國人,正式服裝是什麼?  結婚典禮穿什麼?  房子是什麼風格?  流行音樂由什麼構成?  年輕世代喜歡學外語還是地方方言?  喜歡泡茶還是泡咖啡?  喜歡看西方舞台表演還是傳統戲曲?

不只中國人,大概除了飲食文化,全世界的民族都快速地西化、趨同。


以生物歧異度為例,現代社會就像一個沒有限制引進外來物種的國家。就國人來看,可以看到全世界的物種當然會以為國家的物種歧異度很高。但以十年、百年的觀察尺度來看,這個國家的本土物種終會大量滅絕,被外來物種淘汰。

這是當地的不幸,也是世界的不幸。


同理,當代明明是很不幸的世代,拜地球村之賜,歷史上從未有如此趨同的時候,而身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尤其是此種不幸的代表。

除了非學不可的英文之外,很多人也希望另外學個第二外語做為興趣,但有多少人願意學更方便學習的地方方言呢?  大概都是外國語言。

這樣會導致很諷刺的結果,明明華人是搶救中國地方方言的最佳人選,大部份的華人卻選擇「搶救」遠在外國活得好好的語言。

而大家還以為學習外國語言是種邁向多元社會的好方法;是沒錯,但就長時間的尺度來看,其實學習地方方言比較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