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有時直覺才是最高明的理性

突然想起某本三國點評裡一段話,說袁紹氣度不如曹操,袁紹南伐失敗後殺當初諫止者,而曹操則是伐烏桓歸來賞賜當初諫止者。

其實這麼比不大對,因為袁紹失敗,曹操成功,成功者往往能表現得比較大度,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生活經驗,所以怎麼可以憑這條例証說袁紹氣度不如曹操呢?

繼而又想,其實很多史評也未必可靠,畢竟史海浩淼,要去索求古人的個性、動機、善惡是件很難的事,故事後面可能還有別的故事,表面的因果關係有可能是錯的。

其實我們要了解身邊的人的個性都有點難度了,更何況要依據資料往往淺薄或難免不實的歷史。


跟史書一樣,當我們要去評價一個人的時候,不可能列舉出兩者之間發生的所有大小事才去做評斷,可能頂多列舉三四件故事後就會下評斷了。

這樣可能很危險,因為在列舉的時候,可能心已有偏見而特意去挑自己想要的部份去講,這樣會誤導別人。

與此相似的,在現在這個很愛問原理、為什麼的「理科時代」,很喜歡透析個人、人文科學,很喜歡講方法、講「活」。(很多時候,所謂的活就是硬要解釋出來,遠非「活」這個字那麼飄逸自由

比如說,很多人喜歡問別人「為什麼喜歡他/數學/足球/聊天.....」,然後希望別人講出個說法。問題是很多時候就是沒有為什麼,或是說,可能有個道理,但那個道理太深奧,根本不是可以用語言去描述出來的,硬是要講,也只會流於表面,甚至被自己制約。

好比說,為什麼會看一個人特別順眼,原因有很多,也很複雜,硬是要講出個說法,只能挑出其中幾個比較明顯的原因,比如個性活潑、聰明、有趣等等。

但真的有那麼簡單嗎?    如果改天遇到一個不活潑、不聰明、悶的人,卻也喜歡他,該要怎麼解釋?

然後可能還會問自己:我怎麼會喜歡他?   或被別人問:啊你不是喜歡活潑的人?

何必呢!



而若把「他」置換成一個名詞,比如正義,請問要如何去定義?

若貿然去定義她,會不會被自己制約?

之前上一位六七十歲的老師的課,老師講到他小時候有上過私塾。私塾老師很凶,教法也很「死」,只叫學生背書而不解釋,總說看久了就會。

我不欣賞這種教法,可是我認為在文科這個領域,有必要降低「解釋」、「詮釋」的重要性。

所謂的學識其實累積出來的,而不是「教」出來的,累積永遠重於教學。逼學生看一萬本書、行萬里路而不發半句話,也好過用少少幾本書去「教」學生來得有用。

解釋是不得不然,或輔助、速成,而非必要性的,相反的,累積,或說所謂的淵博是首要的,當腦袋累積的東西夠多,自然會有自己的一套,而那一套往往很難解釋出來。

人們無法定義什麼是筆,但大家都有辦法認出筆這個東西;人們無法定義正義,可是每個人都喜歡去評斷一件事正不正義。


常常看到我們的社會罵那種一直教人背東西的教學很死,理科方面我不敢說,如果是文科方面的教學,我倒覺得那種「死方法」很聰明,如上述,在文科領域,累積比所謂「理解」 (通常是指老師教得好、有條理) 來得重要。

當然,如果要說逼小孩讀書可能會害他們不愛讀書云云,那又是另一回事,我也不敢評斷。


現在的社會很愛講原理,但是面對某些海闊天空的社科、人文、情感方面的學問,硬是要講原理,學理科那樣去透析,我覺得有時反而會制約自己,也制約別人。

卻也不是說定義這件事是錯的,無為無不為,硬是叫別人不要去定義或解釋也是一種阻礙,何況討論定義也是一種很好的學習方法。

重點還是累積,至於什麼川流匯成大海、什麼泥沙造就高樓就不用去計較了。




有時候,自己內心的感覺會比別人拉拉雜雜一大串解釋、或援引例証証明來得更纖細而深奧,憑著感覺走反而是更高明的「理性」。

千百年前的人就知道,言語遠不如人們的心智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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