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追求創新,不如追求經典

我覺得創新這個概念已經有點扭曲到台灣對於進步的認知了。


先講些別的。

很多人只要看到跟風行為,馬上藉題發揮說是台灣人不知創新、只會摹倣的鐵證。比如黃色小鴨風潮。

追風跟懂不懂創新之間的關聯很薄弱好嗎!

如果瘋黃色小鴨代表著台灣人不知創新,那日本也是囉?   日本人不瘋嗎?   美國人不瘋嗎?  歐洲各國不瘋嗎?


跟風是非常非常正常的現象,舉世皆然。 一個國家懂不懂創新,就是看他們有沒有創新,而不是看他們有沒有跟風。

日本人也是很愛跟風的民族,排隊現象在日本比在台灣更普遍,商人也利用跟風心理也創造了很多商機,比如白色情人節等等。

可是有人敢說日本人不懂創新嗎?   在開玩笑嗎?


除此之外,回到正題,創新有很重要嗎?   摹倣就不好嗎?

張愛玲有一句名言:抄襲是最隆重的讚美。

電影愛好者說:名導的抄襲叫作致敬。  ( 被名導抄襲是看得起你


那麼,到底什麼叫做抄襲,什麼叫做致敬?

何不把摹倣與創新這二元對立的想法丟掉,直接訴諸本質:怎麼做比較好?   怎麼做才能成就經典?

想想看當麥可貝的世界末日上映後,誰還記得慧星撞地球?

而深圳的山寨機成為傳奇後,甚至其盜版經濟成為泡沫後還嘉惠了大陸手機業者,誰還會去詆毁他們,不,商業類雜誌很認真地去探討這個過程,等於是無言的認同。

日本人的工業是自己創立的嗎?   最開始還不是去偷歐美的技術、不斷地摹倣,幾過幾十年的精進才成就強大的工業體系。



抄襲很可恥嗎?

就宏觀的角度來看,不抄才奇怪。

想想看,如果大陸有能力去駭美國最核心的軍事技術與資訊,為何不偷?   ( 現代版的宋襄公、婦人之仁?

美國人在二戰時還不是在搶德國的科學人才。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重點是誰能成就最強、經典。


如果禁止抄襲,比如說不能摹倣別人的小說劇情結構,那如果有人能用同樣或類似的結構作出更經典的作品呢?   禁止抄襲不就降低了這類的可能性?

其實從絕對功利的角度來看,禁止抄襲是不好的。



我覺得與其鼓勵創意,不如鼓勵最本質的追求經典,視野會更開濶。